期刊刊名:政策研究學報 卷期:7期
篇名出版日期:2007年6月2日
作者:楊菲帆,黃瓊玉
語言:Chinese
關鍵字:品質調整之價格指數,特徵價格法,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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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9年起實施「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後,政府給予學校更大之自主空間,讓各校依其辦學理念收取所需經費,並且希望學生能獲得相對應之教育品質,使學雜費回歸市場機制。本研究即以差異性產品為觀點之特徵價格法 (hedonic price approach) 將影響學雜費的教育品質或各項特徵因素拆離為教師具博士學位比、單位專任教師發表期刊論文數、單位專任教師學術研究計劃補助款、生師比、每生圖書資源、每生儀器設備經費、學校類別、學校之區位等方面進行探討。其後建立1999年至2004年台灣私立大學之學雜費經調整品質後之價格指數(quality-adjustedprice index),觀察學雜費經過品質調整後之趨勢。實證結果發現每生圖書資源在各校之改善下,學生可以更低廉的花費享受更多的圖書資源,另外,1999年至2004年學雜費之特徵價格指數幾乎為100 0.1之間,顯示在實施學雜費彈性調整方案後,各校並沒有如各界所顧慮之皆將學雜費調整至上限,而學雜費彈性方案中所訂定之上下界之限制對於校方進行決策時並無太大作用,各校仍會顧慮學生之需求面及自身之成本面而訂定適當的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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