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刊名:環境與藝術學刊 卷期:11期
篇名出版日期:2012年1月1日
作者:朱世雲
語言:Chinese
關鍵字:農村再生,生態建築,污染氣體低排放,節能設施,二次能源,village reinforcement,ecohousing,low emission policy, energy save equipment,primer & secondary energy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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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國九十九年公告、實施的農村再生條例,清楚列舉出「農村社區整體建設、宅院整建、農業生產、產業文化、自然生態、閒置空間再利用等項目」,將利用公共支出予以補助。凡符合申請規定的農業從業人員,均可以提出補助申請。尤其是以減少水泥設施、選用綠建築建材、低排碳設計、實施生態工程者,將獲得優先補助。基於前述法規容許範圍的條件,農村中從事農業生產行為的各項設施,理應納入補助獎勵重點。 以便達成整體的污染氣體低排放,符合蒙特婁公約、京都議定書等環境永續經營的精神。農村生產行為中,以簡單的、人力密集的種植蔬果雜糧等,為最低污染排放的分類。凡使用機具耕作、犁田、除草等,即開始出現環境污染的事實。因為,汽油內燃機的一經啟動,即便是輕微的量的一次能源耗用(primer energy use),對耗能、節能等議題,都具備了討論的價值。在資本更集中的飼養農業、農畜產品加工等等,所必須使用的二次能源(secondary energy use),都與耗能、節能,有著更密切的關連。這一個區塊的節能減碳效果,應該是比較可以透過有效管理,達成目標的。目前的農村再生計畫執行,過於偏頗水土保持工程技術面向。依照國外較為全面向的節能或農村發展經驗 ,可以對問題分析更加客觀,公部門也可以 透過檢討重點執行的計畫方向,真正達到空間永續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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