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刊名:政策研究學報 卷期:6期
篇名出版日期:2006年6月1日
作者:王振軒,董瑞國
語言:Chinese
關鍵字:公辦民營,民營化,非營利組織,體系建構,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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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由文獻分析以建構鉅視面之公辦民營之思考體系,細分為二,其一以形塑公辦民營為核心、向上發散所形成的體系架構,稱為「上位階體系架構」,亦即與公辦民營更上層概念做連結;其二為從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之公辦民營實證的政策分析以形成體系架構,稱為「下位階體系架構」,亦即為公辦民營的內涵。本研究偏重於後者,係以『社會工作』為次領域,而前者僅擷取『功能民營化』面向加以詮釋。研究發現,在「上位階體系架構」中的「專家參與」之子類型,性質係屬浮動之狀態。至於「下位階體系架構」,可分為主幹與爭點性支幹二者。主幹部分認為公私部門有四,彼此間應做業務分工。而爭點性支幹係承接主幹的「少數人群體之需求」而出發,分為四,第一為公辦民營事務的推行,依序符合有法令依據、適合民間承接、機構具能力承接等條件時,即可委外。第二為基於公辦民營雙方是夥伴關係,故須訂立書面契約,且締約效益並非「制定詳盡法律」得以取代。第三,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呈現不對等關係。故政府簽約時應訂立「有利解釋條款」等,反之,非營利組織亦宜設立類似『雨傘型的組織聯盟』(umbrella federation)之自律性組織。第四為契約屆滿時,容許原先非營利組織有一次優先續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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