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刊名:通識教育與跨域研究 卷期:11期
篇名出版日期:2011年12月1日
作者:謝青龍
語言:Chinese
關鍵字:老子,域中四大,海德格爾,四方域,動物權,Laozi, Yuh-Chung-Syh-Dah, Heidegger, das Gevier, Animal Right
被點閱次數:14次
閱讀時間:939sec
摘要: 近年來對動物權的探討,隨著自然環境的變遷與生命教育的興起,而有了更多深刻的研究,其主要的探討內容聚焦於兩個問題:一是動物是否具有道德性格?即動物是否能理性思考?動物能否行使道德判斷?二是人類應該如何對待動物?即人類的道德判斷中是否應將動物納入考量?人類對動物是否負有道德上的責任?本文嘗試從老子的「域中四大」與海德格爾「四方域」的觀點,希望能跳脫於西方各家倫理派別之外,為動物權的論爭找尋一個可供參考的另類思維。亦即,老子認為「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二十五章),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而海德格爾提出天、地、神、人(終有一死者)四方均是在拋棄自身以反映其他三者的存在而能開顯自身的「四方域」,是為一環化的「映射遊戲」的圓舞。由此二者而知,透過棄絕人類或動物的主體意識,而了解到動物的生存權並非人類所給予或能探討,從而進入萬物本有的境界。
[ 關閉視窗 ]